设为首页     加入收藏
     Overview
会员登录     Login
用户名:
密    码:
验证码:
      
最新公告    Notice
图书馆信息资源利用… 【03-12】
关于庆“三八”活动… 【03-05】
关于公布2012年上半… 【02-29】
关于供水异常的通知 【02-27】
停 电 通 知 【02-24】
中国西部第三届检验… 【02-10】
崔大祥教授讲座通知 【12-29】
关于举办《药物性耳… 【12-13】
分子诊断技术学习班… 【12-08】
关于做好2012-2013学… 【11-23】
   
   
最新公告
 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
 
关于做好2012-2013学年度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
浏览次数:295   来源:未知    作者:未知  发布时间:2011-11-23  返回

各学院、部门:

为加快全省高等院校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,加强高等学校之间的学术交流,共享优质学术资源,根据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》,浙江省高师培训中心拟开展2012-2013学年度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资格申报的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C类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

1、院士或特聘教授、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(专业)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、重点学科、国家文科基地的教授、省重中之重、文科基地;“钱江高级人才”特聘教授、“省151人才工程”第一、二层次及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均可接受C类访问学者。

2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授(或副教授)可申请成为C类访问学者导师:

(1)近两年主持并在研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并有可支配的经费。

(2)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或一级刊物2篇或权威刊物1篇或有专著出版,或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(合作申报者排名须在前3名)。

3、申请担任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C类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可参照上述要求,适当放宽。

4、C类访问学者导师一般应是硕士生导师或省级精品课程的主持人。

5、导师必须在职在岗。本校导师不接受本校教师访学。

二、材料要求

请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《申报表》一式2份及《申请表》《汇总表》的电子文档交人事处师资科(同心楼515),相关表格见附件。联系电话:86689797,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附件:

      

人事处

2011年11月14日